赴美生子:办理美宝证件时宝爸不在场如何处理

我们赴美生子客人中有一些孕妈妈是独自一人来美国生宝宝的,在孩子出生后,父亲再选择来美国协助母亲办理孩子的相关证件;如果父亲不能及时到场的话,就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比如DS-3053护照委托公证、父亲本人的中国护照首页以及签名页的复印件等资料。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DS-3053护照委托公证。

DS-3053护照委托公证简单来说,就是美国法律规定在给未成年人办理美国护照的时候,父母双方都应该到场,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需要递交委托公证,全权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证明。在申请公证前,需要父亲准备好妻子中国护照原件的首页以及美国签证页复印件、本人中国护照原件首页的复印件、孩子在出生医院的出生纸复印件/扫描件(主要是孩子的出生日期、名字等信息)以及DS-3053表格用A4纸彩色双面打印。

材料准备好后。就可以在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官网进行预约,一般2-3天后就可以携带打印好的预约单和材料去大使馆办理公证就可以了,向工作人员出示预约单和本人的中国护照,就可以顺利进入大使馆内,根据馆内的工作人员的提示,到相应的房间排号取号,会有相应的窗口为您办理公证,此时需要父亲在工作人员的面前填写好孩子的相关信息,其他信息不需要父亲填写。

如果美宝的父亲不方便去美国大使馆办理公证,也可以带着材料到有涉外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每个公证处对于材料的要求并不一致,所以在办公证之前最好进行咨询一下;比如有的公证处需要孩子的出生纸三级认证,或者如果父亲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因私使用护照想使用身份证,那么这种情况公证处没有办法提供公证;并且有的公证处会不愿意在DS-3053的表格上进行盖章和签名,所以父亲一定要在申请公证之前,咨询好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然后再决定是选择去美国大使馆还是国内的有涉外资质的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