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宝宝如何为父母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公民子女为父母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的全部过程

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 ( Immediate Family Members) 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 即可以立即申请 I-130,批准后就可以不需等待配额在广州领事馆开始移民签证的申请。


果父母已经在美国, 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A, G, C, Visa Waiver, 有两年回国服务期,且尚未获得豁免的J
身份除外),就可以在美国直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
“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在芝加哥美国移民局中心提出申请。芝加哥中心负责接件,安排指纹。有一定量的申请不经面试就在中心批准了。如果中心不能批准,案子就
会转到当地移民局处理,经面试后才能批准。

关于父母的非移民身份是否需要求维持的问题。法律是不要求父母在申请I-485 那一时刻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申请上去I-485后,他们的身份就变成合法了。 (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 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打工卡等。


是对申请I-485的人能否申请“回美纸”(Advance Parole Travel Document) 有这样的规定: 如果申请人在报上
I-485的时刻,身份己经失去6
月以上了,多数移民局就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警告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身份失
效6个月以上导致他三年不许入境。(失效12个月以上将导致10 年不许入境)。所以,
就你这个案子来讲,如果你父母想在I-130/I-485等待期间回中国看看,就应该尽快整理文件,争取在他们B-2失效前提出申请,至少不能等他们身份
失效6个月再申请。如果他们不想旅行,也就不必考虑这个问题。

换一个角度来讲,当一个人能够有希望成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他就可以不用维持非移民身份了。比如拿B-2 来美的姑娘嫁给了一个永久居民,因为这个永久居民丈夫迟早要成


美国公民的,(除非有较重的犯罪或无法通过美国政府,历史知识和英文面考的)那么硬要维持非移民身份,
几年下来代价会非常高的,就可以选择“黑下来”。但“黑下来”的后果是今后无法申请回美纸,另外在“黑下来”的过程中会提心吊胆,如果被移民局抓住,是可
以被驱逐出境的。(Removable)

另外一个注意的是,要在父母入境的60天之后再申请I-130/I-485,否则会有移民倾向问题从而使 I-485 的申请被拒绝。

申请时需要如下表格和文件,(一定要记住直系亲属没有派生受益人,故你要有两个申请,一个为你父亲,一个为你母亲。)
1. I-130及$355申请费;
2. 你的公民证书复印件(或称“公民纸”);在用于申请移民中, 公民证书可以复印;
3. 你的出生公证书(在中国和台湾, 政府仍然没有一个同美国各州政府发的相似的出生证. 一个完整的

生证明应该是有婴儿姓名, 出生日和出生地, 父母的姓名这些基本信息.
由于没有这样的出生证,目前中国的作法是为公民做一个“出生公证书”这个出生公证书在移民局和领事馆是普遍认可的, 可以作为一个申请人的原始出生证明,
但是它可不是必需的。真正的原始出生证明是户口簿。中国的户口簿是由公安局系统颁发并维持的。户口簿中列上户主这个人,有时是父亲,
有时是母亲。然后家中的其他人口是以她(他)同户主关系而列的。户口簿从法律的角度上看是不科学的。因为它不提供一个人的亲生父母是谁。比如,张林是户
主,王萍是户主之妻,到了张红这一页,写着“户主之长女”,这可以证明张林是张红的父亲,王萍是张林的妻子, 但不见得王萍就是张红的亲生母亲。等张红嫁给董强后,他们又建立了一个新的户口簿,张红从张林家的户口簿迁出了。这就更无法知道张红的亲生父母是谁了。

所以你必需有出生公证,才能够真正的证明你的父母是你的生身父母。在中国,办理出生证要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

4. I-485/G-325A,交 $1,010申请费,这个费用包括调整身份,打工许可卡,回美纸,和指纹申请费,即使不做后三项,申请费仍然是$1,010。如果你的父母超过了79岁,就不用做指纹了。

5. 父亲或母亲的出生证明和结婚证明。由于往往父母的年龄很多都在70岁以上了,来美
之前又未做出生,结婚公证,这两项将是很难产生的。详细做法请见问题#34。(如果入了籍的中国人有意为年老的父母办绿卡,一定要首先解决他们出生,结婚公证书的问题)

6. 父亲或母亲合法入境的证明。(这可以是I-94 卡或签证章或护照盖的入境章。注意申
请绿卡与护照有效与否没有关系)

7. I-864或I-864和I-864A,以及所有表中要求产生的财务文件。这些文件包括经济担保人
的在职证明信, 最近三次的工资单(Pay Stub),最近一年的W-2及1040 税表和最近的银行
存款证明。(如果W-2的年工资值高于法律标准,就不用附上银行存款证明。)

8. 你父母就要做“体检”,有了结果后才能寄出申请;

当申请交到移民中心后,经粗略审理后发出收据。如果缺文件,或文件不符合法律标准, 芝加哥中心不会将整个申请退回,但会发出补交文件通知(RFE)。补交文件不交上去,后果是打工卡和回美纸都不能审理和批准。补交的文件要直接寄给芝加哥中心。

一,
两个月后,
芝加哥中心会寄出做指纹的通知。最后面试通知会从芝加哥中心寄出。收到面试通知后,就要准备面试。面试时法律不要求你去,但最好去。你父母必须去。
这样的面试可以说是所有移民面试最简单,容易的。如果你实在太忙,不能去,或根本就不在父母居住的城市,你要给移民局你的号码,他们可能会打电话给你,以
证明你还健在。